高明人才网:佛山高明9个市场升级有望获奖励
2012-06-25 | 阅读 2165 | 来源: 广东鹏程万里人才网
摘要:

高明人才网讯:《高明区农贸市场升级改造奖励办法》近日公布,区内私营或村办农贸市场按标准升级改造并通过验收的,可获得5万元至15万元不等的奖金。

  高明人才网讯:《高明区农贸市场升级改造奖励办法》近日公布,区内私营或村办农贸市场按标准升级改造并通过验收的,可获得5万元至15万元不等的奖金。

  高明农贸市场升级改造项目自3月启动,率先推进10个样板市场的升级改造。目前,除富湾市场因产权问题、杨梅市场因临时摆卖点设置等原因需要延期外,其余8个样板市场均进行了不同程度施工,预计在6月底、7月初完成相关改造。

  在升级改造过程中,升改资金是个不小的问题。据了解,公有市场每年均有一定的修缮改造资金,但民营市场则是自己全力承担,压力不小。对此,区政府在市奖励办法的基础上于日前出台奖励办法,鼓励和引导农贸市场开办单位积极参与农贸市场升级改造工作。

  根据公布的《高明区农贸市场升级改造奖励办法》,纳入升级改造范围的私营或村办农贸市场,如果符合在规定时间内按照《佛山市农贸市场升级改造标准》实施改造并实施市场规范管理,同时根据《高明区农贸市场升级改造申报、施工和验收管理办法》的规定进行项目申报,并通过区农贸市场升级改造工作领导机构组织的验收这两个条件,那么可获得相应奖金奖励。

  奖励共分三个层次。改造项目投入资金100万元以上的,给予15万元奖励。改造项目投入资金50万元以上不足100万元的,给予10万元奖励。改造项目投入资金30万元以上不足50万元的,则给予5万元奖励。奖励办法规定,改造项目资金投入时间从2011年1月1日起计算。

  记者了解到,从奖励办法看来,符合奖励范围条件的10个样板市场只有午阳市场和兴华市场两个,而全区范围内的市场则有9个。

  据高明人才网知道,区市场升改办表示,奖励方法着重鼓励缺乏财政支持的民营市场推进改造,公有市场的改造资金由财政拨款,因而不在本次奖励范围内。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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